現在的我走在路上,看到情侶雙雙對對在一起的時候,其實我也不常想過「閃」或「不閃」的分別,畢竟自己談過戀愛,也知道戀愛的人當下的「心理」和「生理」反應,所以,對於去死去死團人稱白癡情侶的種種舉動,自然也就見怪不怪,頂多抱著憐憫的心看待就好了,哈哈!但至於一些危險到「妨礙交通安全」和「社會善良風俗」的種種舉動,像是在馬路上旁若無車的散步,在大庭廣眾或公開場合摸來摸去阿!這個我就覺得,要想想自身安全,還有他人安全阿!XD
想想自己以前剛談戀愛的時候,也曾經被人家說很閃很礙眼,但其實我那個時候,也沒有在眾人前面做過什麼親密的舉動,連牽手都沒有,目的就是擔心身旁還沒有情人的朋友會感覺孤單(基本上也是先跟男朋友講過這狀況還約定好的),但結果還是被說閃了。其實,我想「閃」或是「不閃」的定義,真的是見仁見智,而且也跟自己當時的心情和想法有關。如果自己陷入一種很孤單的情緒之中,恐怕是看到男女兩人在喝茶聊天,也會感覺到他們中間閃閃發光吧!
其實平常比較會刺激到我的所謂「很閃」的舉動,常常都不是前述那種「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反而都是一些很細微的小動作。像是幫女朋友拿起太重的東西、牽著已經懷孕的老婆在路上散步,或是問問他是否累了,這樣的感覺,才讓我覺得很閃吧!因為畢竟這樣淡淡而貼近生活的感覺,才是能夠細水長流的感情,也才是我心中覺得真正吸引我的部分。
像是上次幫同學SPK慶生,回家的路上跟他們夫妻走了一段,就聊到婚姻生活吧!SPK講了一些生活的不容易,最後不忘補上一句,但是HPC還是對他很好。但他跟我解釋說他一定要這樣講,免得HPC回去會擔心,一直想自己是不是哪裡還做的不夠好。我覺得能夠有這樣子時時思考自己,是否還可以為另外一半多做些什麼的體貼的心,才是最閃最閃的!!!如果愛情所創造出來的光亮,不是刺傷人眼的,而是充滿了溫暖的光芒,那不是很好嗎?
最後,還是祝福大家,情人節快樂,不管有沒有情人,也許,那一個人,就在不遠處等你。
看看我的朋友吧!
1. 鳳梨日報記者海寶藍
i agree with you on "如果自己陷入一種很孤單的情緒之中,恐怕是看到男女兩人在喝茶聊天,也會感覺到他們中間閃閃發光吧!" x x x x x x我覺得"閃"是種個人對於這番情境的視覺感受.美就閃, 不美就黯然....東方人做起來, 常不如西方人來得自然和 "美觀",所以鏡頭前真的需要俊男美女, 才能使得戲劇裏的這些情節看起美美滴.(本想舉例, 但恐引起可怖畫面之想像, 所以做罷~~)我不屬俊男美女的集合裏, 所以因著自知之明, 通常躲起來暗地"閃",免得破壞路人的視覺感受~~~厂厂厂~~~ (唉, 不小心就舉例了)
回覆刪除你那個 不良示範讓我想到電梯之狼 (治安太不好了~~)
回覆刪除哈哈哈!我也這樣覺得因為我之前看到這個圖實在是覺得太好笑了決定一定要把他用上來:P
回覆刪除有時候跟文化也是有關係的我想如果我們沒這個文化,還是不要隨便在路上親親打招呼吧!XD
回覆刪除昨天在台北或回到高雄都看到現在年輕人很"閃"的一面哈~大概自己也沒膽做這些事...
回覆刪除小魚哥哥,有些事情沒發生前是誰也說不準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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